关于台州市红缘文具有限公司年产500万本笔记本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台州市红缘文具有限公司年产500万本笔记本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单位:台州市红缘文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台州市黄岩院桥工业区工人路
项目概况:台州市红缘文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包装装潢、文化制品制造等。现企业瞄准市场需求,投资1175万元,在已建厂房内实施年产500万本笔记本技改项目。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冲厕废水和食堂废水)。
生活污水: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职工90人,不安排住宿,年工作300d,由企业提供资料可知,企业2017年3月份用水量为200吨,4月份用水量为196吨,月平均用水量为198吨,则生活用水量为2376t/a。排污系数以0.8 计,则污水产生量约为1901t/a。
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胶印废气、涂胶废气和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
胶印废气:胶印使用的油墨成分中可挥发性有机物,全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涂胶废气:胶粘过程中使用白乳胶,使用过程中有少量的胶水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全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油烟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食物在烹饪、加工过程中将挥发出油脂、有机质及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会产生油烟废气。油烟废气通过有资质的油烟净化器(具体见附件3)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
企业噪声主要来自为各类加工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音环保型生产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往车间中央布置,靠近厂界处可布置噪声相对较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在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做好配套风机的减振降噪措施,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加强工人的日常操作管理,物品中转运输过程中注意轻放,避免非正常噪声的发生。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纸及纸板、废皮革、废胶水和油墨包装桶、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
废纸及纸板:白纸在分切及进一步加工过程中均有废料产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及废纸板约30t/a,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废皮革: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包本过程会产生废皮革,废皮革产生量约为20t,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废胶水和油墨包装桶:白胶和油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包装桶,产生量为0.1t/a。废液压油:设备使用过程会有少量液压油更换,产生量为0.02t/a。废胶水和油墨包装桶、废液压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2017年5月09~10日监测期间,风向以东南风为主,本次监测将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和厂界北4个测点均视为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点。从两个周期的监测结果来看,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单次测点浓度为0.88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
监测期间,浙江竹之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的废水中pH值、2017年5月09~10日监测期间,台州市红缘文具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的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中表1(其他企业)标准。
(三)噪声
2017年5月09~10日监测期间台州市红缘文具有限公司厂界东北、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4测点的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7.8-64.4dB(A),噪声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
(四)固体废物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纸及纸板、废皮革、废胶水和油墨包装桶、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
废纸及纸板:白纸在分切及进一步加工过程中均有废料产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及废纸板约30t/a,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废皮革: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包本过程会产生废皮革,废皮革产生量约为20t,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废胶水和油墨包装桶:白胶和油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包装桶,产生量为0.1t/a。废液压油:设备使用过程会有少量液压油更换,产生量为0.02t/a。废胶水和油墨包装桶、废液压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等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台州市红缘文具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举行自行“三同时”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有台州市红缘文具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工办。台州市红缘文具有限公司年产500万本笔记本技改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表的要求,各污染物排放满足各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17年07月12日-2017年07月19日
公示期间,你如果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应,并提交书面意见。
地址:黄岩区南城街道民建村
电话:0576-84799000
传真:0576-81109321
邮编:318020
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