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威特塑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药用塑料制品新建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公示
日期:2017-08-16 1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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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威特塑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药用塑料制品新建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亿威特塑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药用塑料制品新建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
建设单位:浙江亿威特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黄岩江口街道芦村进港路58号
项目概况:浙江亿威特塑业有限公司(原名台州市黄岩亿威特塑胶有限公司)位于黄岩江口街道芦村进港路58号,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设计年产塑料制品8000吨。由于该公司目前将一部分车间连设备一起租给浙江源创塑业有限公司进行生产,本次监测将租给浙江源创塑业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的车间一同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设有食堂和宿舍。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台州黄岩北控水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后排入椒江,其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动植物油类等。
该项目在注塑和吹塑工序均需用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补充蒸发消耗量,补充量约为3000t/a。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资料,其2017年4~6月份用水量分别为1263吨、1058吨和1030吨,月平均用水量为1117吨,则年用水量为13404吨。由于厂区内绿化面积约有4000m2,需定期浇灌,用水量约为3500t/a。除去冷却水年补充量和绿化年用水量,则年生活用水量为6904t/a,按产污系数0.8计,则废水年排放量5523t/a。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注塑废气、热转印废气和粉碎过程中的粉尘产生,其产生的工艺废气由空气流通自由扩散,属无组织排放。
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证书编号:CCAEPI-EP-2016-234)处理后排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该公司噪声源主要由注塑机、粉碎机和冷却塔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环评和现场调查,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及次品、包装废料、废油。其中边角料及次品回收粉碎后全部回用;包装废料收集后全部外售;废油集中收集后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2017年07月07~08日监测期间,浙江亿威特塑业有限公司厂界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日单次测定最大浓度值为0.21mg/m3、0.25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
2017年07月07~08日监测期间,浙江亿威特塑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的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类和石油类浓度测定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浓度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标准浓度限值。
(三)噪声
2017年07月07~08日监测期间,浙江亿威特塑业有限公司厂界东、厂界南、厂界北偏东3个测点噪声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厂界西受冷却塔的影响其噪声测量值均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及次品、包装废料、废润滑油。边角料及次品回收全部回用;包装废料全部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危险固废贮存、处置等过程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浙江亿威特塑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举行自行“三同时”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的有浙江亿威特塑业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工办。台州市黄岩亿威特塑胶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药用塑料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各污染物排放满足各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17年08月16日-2017年08月23日
公示期间,你如果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应,并提交书面意见。
地址:黄岩区南城街道民建村
电话:0576-84799000
传真:0576-81109321
邮编:318020
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