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黄岩新潮文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日期:2017-08-16 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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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黄岩新潮文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黄岩新潮文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单位:浙江黄岩新潮文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黄岩区院桥二里半工业区院店路21号
项目概况:浙江黄岩新潮文具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黄岩区院桥二里半工业区院店路21号,主要从事文具用品笔记本的生产,年产笔记本150万本。企业现有员工38人,生产时间为昼间一班制,年生产时间340天。2007月公司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浙江黄岩新潮文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8年1月7日得到台州市黄岩区环境保护局对该环评报告的批复(黄环管[2008]3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厂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已取得排水许可证。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墨中有机溶剂挥发的非甲烷总烃,属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
产生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自然衰减后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边角料及次品收集后统一出售给物质部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油墨罐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根据台州市黄岩区监测站监测报告,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日单次测定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45mg/m3、0.3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
公司废水排放口的废水中pH值单次测量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BOD5和石油类单次测定值浓度和均值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单次测定值浓度和均值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标准浓度限值。
项目废水年排放量576吨,化学需氧量(CODCr)年排放量0.029吨,氨氮年排放量0.003吨,符合环评批复控制总量的要求(废水0.062万吨/年,CODCr0.62吨/年,氨氮0.009吨/年)。
(三)噪声
根据台州市黄岩区监测站监测报告,厂界南和厂界北偏东测点昼间噪声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厂界西测点昼间噪声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等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浙江黄岩新潮文具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举行自行“三同时”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有浙江黄岩新潮文具有限公司、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工办。浙江黄岩新潮文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表的要求,各污染物排放满足各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17年08月16日-2017年08月23日
公示期间,你如果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应,并提交书面意见。
地址:黄岩区南城街道民建村
电话:0576-84799000
传真:0576-81109321
邮编:318020
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