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m3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公示
日期:2017-08-17 08: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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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m3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m3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
建设单位: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黄岩高桥街道螺屿村
项目概况: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黄岩高桥街道螺屿村,项目总用地面积8184m2,总投资4500万元,建有2个车间和1座混凝土搅拌站,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设计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搅拌筒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商品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冲洗水,三股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和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由于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水量无法监测,因此本次监测按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工人数来核算该项目的生活废水产生量。该公司现有职工35人,根据人均用水量按50L计,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5%计,年工作时间330天,则生活废水年产生量约为491吨。
该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山东日照红叶环保公司设计、安装和调试,废水设计处理量为5m3/d。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水泥筒库呼吸孔及库底粉尘、散装水泥车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水泥粉尘以及砂堆扬尘等。其中散装水泥经空压机直接打入罐内,且有固定的管路接口;库顶呼吸孔用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其它生产性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站、运输车辆、装载机、砂石分离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企业采购低噪声设备,通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以及加强对进出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要求进出尽量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和职工的生活垃圾。其中沉淀池沉渣作为本项目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2017年07月03~04日监测期间,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废气中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最大差值为0.37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
2017年07月03~04日监测期间,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回用池废水中的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的要求;总磷和化学需氧量(CODCr)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
沉淀池出水的pH值、氯化物(Cl-)和悬浮物(SS)浓度均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钢筋混凝土)用水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2017年07月03~04日监测期间,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昼间标准。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和职工的生活垃圾。其中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固废处置、运行等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9日举行自行“三同时”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的有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区高桥街道工办。台州市轩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m3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各污染物排放满足各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17年08月17日-2017年08月24日
公示期间,你如果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应,并提交书面意见。
地址:黄岩区南城街道民建村
电话:0576-84799000
传真:0576-81109321
邮编:318020
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