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日期:2017-08-22 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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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单位: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工业集中区
目概况: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工业集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60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7717m2,总投资1520万元,形成年产100台珩磨机的生产规模。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公司整个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的排入市政管网,再进入黄岩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根据提供的资料,2017年5月企业用水量219吨,6月份用水223吨,7月份用水230吨,平均月用水量为224吨,则该项目用水量为2688t/a。按排污系数0.8 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50t/a。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精加工时产生的工艺粉尘和机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
工艺粉尘:本项目采用车床、磨床、铣床等设备对零部件和钢材进行加工。金属件在加工时产生少量工艺粉尘,主要成分为金属粉尘,产生量约为0.21t/a,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生产过程中各机械设备运行时和零部件在进行加工前需用机油做润滑剂,机油中所含少量的低沸点烃类物质具有一定挥发性,在车床进行加工时会因高温挥发形成少量有机废气,另外沾有机油的零部件敞开放在车间时也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另外也会产生少量的一些固体氧化物,产生量约为1.0t/a,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
企业噪声主要来自车床、线切割机、磨床和铣床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设备维护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屑及次品、废乳化液、废油和日常生活垃圾等。其中金属屑及次品产生量为0.6t/a,企业收集后外卖给旧货物质公司回收利用;废乳化液产生量为0.5t/a,收集后委托玉环市乳化液处理有限公司安全处置;费产生量为0.1t/a,收集后委托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8/a,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2017年7月14~15日监测期间,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单次测点浓度分别为0.17mg/m3和0.46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敏感点利民学校总悬浮颗粒物的最大单次测点浓度为0.17m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中的24小时平均值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单次测点浓度为0.46mg/m3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参考值。
(二)废水
2017年7月14~15日监测期间,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的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石油类的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中表1(其他企业)标准。
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204吨,化学需氧量(CODCr)年排放量0.060吨,氨氮年排放量0.006吨,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224t/a,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0.061t/a,氨氮排放量为0.006t/a)。
(三)噪声
22017年7月14~15日监测期间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界3个测点的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4.6~63.4dB(A),夜间噪声测值范围为46.9~52.8dB(A),各测点昼夜噪声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利民学校的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8.6~59.0dB(A),夜间噪声测值范围为47.9~48.5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次品、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
边角料及废次品:废次品的产生量约为产品成品总量的0.5%,则次品产量为2 t/a,原材料边角料以1%计,则其量为4t/a。这两部分固废可用于生产的回收利用,不可生产的进行出售,综合利用。
包装材料:塑料粒子原料包装袋的产生量为2t/a。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6t/a,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等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举行自行“三同时”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的有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工办。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各污染物排放满足各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17年08月22日-2017年08月29日
公示期间,你如果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应,并提交书面意见。
地址:黄岩区南城街道民建村
电话:0576-84799000
传真:0576-81109321
邮编:318020
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2日